【泰坦股份: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泰坦股份公告,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与岭澜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签署合伙协议,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万元认购合伙企业基金份额,关联自然人潘晶认购200万元。因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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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泰坦股份公告,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与岭澜私募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签署合伙协议,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万元认购合伙企业基金份额,关联自然人潘晶认购200万元。因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人员被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