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5月19日,泰坦股份(003036)(003036.SZ)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因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万元认购芜湖岭澜科丹私募基金合伙企业份额,同时关联自然人潘晶认购200万元,该投资发生额超过30万元,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标准,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6年4月24日才审议并披露。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每日经济新闻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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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AI快讯,5月19日,泰坦股份(003036)(003036.SZ)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因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万元认购芜湖岭澜科丹私募基金合伙企业份额,同时关联自然人潘晶认购200万元,该投资发生额超过30万元,达到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标准,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6年4月24日才审议并披露。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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