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域资源权属关系如何厘清?专家:建议推行空域“二阶登记”结构】“我国在建设低空基础设施过程中,缺乏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浙江大学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章俊屾在“第三届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大会”主旨演讲时表示,低空空间不具备明确的权属和不动产权证书,但行业应该建立起一个更好的全周期治理范式。 “我们认为,国家所有、政府规划、市场使用——三层权利各归其位,空域才能真正变成‘资源’。”针对此,章俊屾提出了“二阶登记”结构:第一阶段是国家所有权属登记,这意味着未来我们的空域可能会像房产证一样有一本不动产权证,这样各类社会资本也会进入。第一阶段完成后,第二阶段就是使用权流转,参照土地“招拍挂”(招标、拍卖和挂牌)模式,实现空域使用权市场化交易与价值定价。(每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