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000723)(000723.SZ)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6年6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山西美锦能源(000723)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山西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公司董事长姚锦龙、总裁姚俊卿、财务总监郑彩霞、时任董事会秘书朱庆华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募集资金违规情形负有主要责任。公司董事长姚锦龙、董事会秘书赵嘉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违规情形负有主要责任。
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