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佳缘科技(301117.SZ)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2020年11月30日,佳缘科技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21年6月25日,佳缘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上会稿。2022年1月11日,佳缘科技披露《招股说明书》注册稿(报告期为2018年、2019年、2020年及2021年1-6月)。2022年1月17日,佳缘科技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8亿元。
佳缘科技自2019年起与某客户(以下简称客户A)开展网络信息安全业务,该客户为公司2019年第二大客户、2020年第一大客户。2019年、2021年、2022年,佳缘科技与客户A签署多份科研合同或电子产品采购合同,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导致公司2019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虚增2015.60万元、虚减2015.60万元、虚增2803.38万元、虚减2562.47万元,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613.84万元、虚减1613.84万元、虚增1803.93万元、虚减1634.45万元。
2020年,佳缘科技介入无锡金都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金都)与昆明博远中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博远)之间正在履行的购销业务链条,相关交易不具备商业实质,导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1,327.9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4.24万元。
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导致佳缘科技2019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虚增2015.60万元、虚减687.65万元、虚增2803.38万元、虚减2562.47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绝对值的15.39%、3.61%、8.85%、9.51%;利润总额分别虚增1613.84万元、虚减1569.60万元、虚增1803.93万元、虚减1634.4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4.02%、25.80%、16.95%、24.43%。
佳缘科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2019年、2020年财务数据及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证监会拟对佳缘科技责令改正、警告并处60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王进、副总经理朱伟华、财务总监柳絮、公司实控人之一尹明君分别警告并处3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七项规定,佳缘科技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佳缘科技股票自2026年8月24日开市起停牌一天,8月25日开市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股票简称变更为“ST佳缘”,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