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晚间,ST海钦(600753)(600753)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海歆能源(850101)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1.5亿元的财务资助,助力企业经营运转与液化石油气业务拓展。
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全国银行(FITB)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借款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市公司及子公司获取该笔资金,无需提供抵押、质押等任何担保措施。每一笔借款的实际金额、具体期限、执行利率,以后续签署正式借款合同为准。
据公告,出借方浙江海歆能源(85010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于浙江嘉兴,注册资本1亿元,成立于2024年2月,为ST海钦(600753)控股股东,主营石油制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业务。本次借款资金主要用于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液化石油气业务拓展,意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成本,借款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公告同时披露历史财务资助台账,此前浙江海歆已经多次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累计向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金合计3.45亿元,计提利息193.10万元;上市公司方面已经归还本金2.96亿元,偿付利息180.28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监管规定禁止接受财务资助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同类关联交易未达到相应披露门槛标准。
从近期公司公开信息来看,8月上旬,ST海钦(600753)因前期财务核算问题收到监管处罚,福建证监局对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多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上交所同步对公司及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8月17日晚间,公司发布2026年半年度报告,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96亿元,归母净利润2098万元;二季度单季出现小幅亏损,液化石油气供应链业务为公司主要利润来源,改性塑料(884048)业务出现亏损拖累整体业绩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