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创新医疗(002173)(002173.SZ)公告,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陈夏英、陈海军、浙商创投(885413)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2015年3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夏英、一致行动人陈海军与浙商创投(885413)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署了涉及公司重大股权变动等内容的《合作框架协议》,后续与浙商创投(885413)指定主体陆续签署相关配套协议。上述协议签署情况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未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