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29日晚间,荣科科技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公司因一笔前任实控时期形成的违规担保陷入总额1.36亿元的金融纠纷,部分银行账户遭司法冻结,若担保问题短期内无法妥善处置,公司股票或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本次诉讼由抚顺银行发起,案件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涉案被告多达18家。借款主体辽宁国科能源为公司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的全资孙公司,荣科科技位列连带担保被告之列。
根据原告诉求,国科能源需偿还1亿元贷款本金,叠加截至2025年12月18日利息、罚息3644.02万元,本息合计约1.36亿元,同时还要支付后续产生的罚息与复利。此外,抚顺银行主张对相关不动产、股权以及辽宁国科所持9000万股荣科科技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
回溯资金源头,2020年6月抚顺银行向国科能源授予综合授信,包含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与2亿元银行承兑汇票额度。
2021年6月,1亿元流动资金正式放款,年利率9%,贷款期限一年,后经两次展期至2024年5月22日。借款到期后国科能源无力履约还款,银行多次催收未果后启动司法诉讼。
对于担保责任,荣科科技明确否认合规担保事实。公司核查档案后表示,内部没有案涉最高额保证合同相关存档与用印记录,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从未就该笔对外担保召开审议会议,整笔担保诞生于前任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掌控上市公司阶段,属于未经内部法定审批的违规担保,系实控方擅自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授信。
受诉讼财产保全影响,公司已有部分本部银行账户被冻结,累计冻结资金2249.81万元。
荣科科技解释,公司实际经营业务由旗下子公司负责,本部仅承担管理职能,现存未冻结账户可保障日常资金结算,冻结款项占2025年末经审计货币资金比例有限,现阶段不会对企业生产经营形成重大冲击。
相较资金冻结,市场更为关注公司面临的ST风险。依照创业板上市规则,违规对外担保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若一个月内无法落地可行化解方案,上市公司将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条款。
本次涉保规模远超警示门槛,辽宁国科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虽被银行主张优先受偿,但股权处置落地、债务清偿仍存在不确定性。
后续案件开庭审理结果成为关键,法院对担保合同有效性的判定,将直接决定荣科科技是否需要承担巨额连带赔付。
公司能否推动前任实控方代偿债务、处置质押股权化解违规担保,也将左右其能否规避股票被ST的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