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AI快讯,6月12日,美锦能源(000723)公告,山西美锦能源(00072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姚锦龙、总裁姚俊卿、财务总监郑彩霞、董事会秘书赵嘉、时任董事会秘书朱庆华收到《关于对山西美锦能源(000723)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32号)。经查,公司存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姚锦龙、姚俊卿、郑彩霞、朱庆华对募集资金违规情形负有主要责任;姚锦龙、赵嘉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违规情形负有主要责任。山西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主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